案发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
案发缘由:村民举报郑某家的冻库内有问题猪肉
一间约20多平方米的自建冻库内,存放着大量散发恶臭、变色的猪肉。说起一年前在办案现场看到的场景,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民警潘勇用两个字形容当时的感受:恶心。
2011年8月和今年2月,蕲春警方先后在该县和安徽省捣毁两个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窝点,现场查获病死猪肉13吨,多名团伙成员相继落网。窝点老板刘某皇,曾是肉食品加工厂的职工。
此案经蕲春县人民法院审理,近日作出判决:刘某皇等4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获刑3年和1年。
河边恶臭查出问题猪肉
2011年8月2日,蕲春县横车镇新桥村的多位村民向动检部门举报称,该村郑某家的冻库内有问题猪肉。
负责侦办的横车派出所民警在现场看到,新桥村外的一条小河边放着很多腐烂的生猪内脏,因天气炎热,已经发臭;从郑某家院内流淌出的污水直接排入小河。
周边村民告诉民警,这些猪内脏都是晚上从郑某家里弄出来的。
在进行外围摸排以后,民警与其他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进入郑某家。只见后院地面还放着几头死猪,一间约20多平方米的自建冻库内,存放着大量散发恶臭、变色的猪肉。
经清点,这个冻库内共存放着约8.384吨病死猪肉。警方当场抓获了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芳等7人,逮捕其中4人。陈某芳自称是窝点老板。
据陈某芳交代,她租住了郑某的闲置房屋,并购买了冻库设备,在未取得任何许可情况下,非法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猪、死猪、淘汰猪肉9.63吨,其中销售1.25吨,非法获利万余元。
在现场查获的一个账本上,警方发现了窝点病死猪肉的几十个收购渠道及联系人(均已处罚)。此外,账本上显示,有500公斤病死猪肉已销往了湖南。
蕲春县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湖南,成功将500公斤病死猪肉堵截,并就地进行销毁。
“真老板”曾是食品厂职工
虽然陈某芳自称是窝点老板,但警方在现场查获的运货车挂的牌照属于江苏籍。发现其中的蹊跷后,警方找来屋主郑某询问,得知窝点的真正老板是江苏泰兴男子刘某皇。
据陈某芳交代,她与刘某皇系情人关系。案发时,刘某皇因病到横车镇去打针而得以逃脱。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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