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的商业贿赂一直是新区“打贿”办的工作重点。在海发酱油厂被媒体曝光后,新区检察机关主动介入,深挖背后的利益链、保护伞。经查,光明新区公明海发酱油厂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09年4月18日过期后,一直大规模无证无照生产用自来水勾兑的酱油、醋、料酒等调味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公明监管三科科长宋某营、副科长李某、执法员杨某贤、蒋某轩、曾某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收受现金贿赂及接受该厂老板宴请,在明知海发酱油厂是无证无照企业且两次因制假被查处的情况下,不按规定督促承办人查封该厂、扣押没收工具和原材料,致使该厂长期大规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已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目前五人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正在宝安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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