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河北省首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班上获悉,10月1日起,河北省内餐饮单位新申请或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配备餐饮安全管理员。餐饮安全管理员的上岗,将全面提升全省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明确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
餐饮安全管理员制度是根据国家局《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要求确立的,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为目的。此项制度是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是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一种新方式。
“目前,在餐饮行业中,食品烹制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操作方式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添加违禁物质,超量使用添加剂等现场屡见不鲜,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河北省食品安全管理局副局长李基滏介绍说,餐饮单位应明确责任人,并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确保食品在采购、贮存、加工和备餐等过程中的安全。
新开办餐饮饭店需配备餐饮安全管理员
据悉,今后依法配备合格的餐饮安全管理员将作为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置条件,餐饮安全管理员将负责餐馆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建立、落实,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当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应急处置,并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今年从8月1日起,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事项(新发、变更、延续、补发)时,必须配备相应级别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提交符合规定级别的《河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明》。
此外,从10月1日,全省所有餐饮服务提供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事项(新发、变更、延续、补发)时,必须配备相应级别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与员,并提交符合规定级别的《河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明》。
对未完成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工作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换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按步骤两年内完成全省培训工作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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