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省、镇江市局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圆满完成了全市粮食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自查工作的自觉性。要求各统计数据上报单位要从自觉遵守粮食法律、法规和履行法律义务、服从国家宏观调控需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切实重视粮食统计工作,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按要求建立统计台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妥善保管统计资料。
二是加强领导,增强做好自查工作的组织性。为加强对这次统计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市粮食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小组,负责全市自查工作的部署、实施和督查。明确各涉粮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是精心部署,增强做好自查工作的实效性。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对这次自查工作的对象、内容、时间和相关要求作了明确部署。又制定了《关于印发〈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迎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精心组织,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对企业迎接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作了明确要求。8月中旬该局督查组对部分企业的自查情况和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指导和督查。
通过自查,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涉粮企业55家,帐账相符、相实相符,没有发现擅自篡改统计数据、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统计违法违规行为。但发现少数企业存在统计数据存在失真的现象。检查组要求相关企业加强统计业务岗前和在岗教育培训工作,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
(镇江市粮食局办公室)
来源:镇江市粮食局办公室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