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与广药的争端转到“红罐权”上
对原有的“王老吉”凉茶,公众印像最为深刻的有两点:一,“王老吉”商标;二,“红罐”包装。
王老吉商标争议已经告一段落,根据裁决结果,王老吉商标最终由广药集团收回并使用,加多宝也因此不再享有“王老吉”商标使用权。那句“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已经渐行渐远,取而代之的是“怕上火喝加多宝”。加多宝还在广告中反复强调,“还是原来的味道,还是原来的配方”,似乎是在向公众澄清,“加多宝”其实就是原来的“王老吉”。同样是为了让公众相信“加多宝”就是原来的王老吉“红罐”包装,甚至“多加宝”字体亦与原来的“王老吉”颇为相似。显然,商家们都认识到包装装潢对于识别和区分商品的重要作用。
现在的问题是,广药集团在拿回“王老吉”商标后,又推出红罐“王老吉”,市场上将出现红罐“王老吉”和红罐“加多宝”并列销售的局面,一时之间又成为热议话题,由此也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关于商品“包装装潢”的法律争端。
商品包装装潢同样发挥着与商标类似的区分功能,消费者基于对商标和包装装潢的认识,会作出买哪一个商品的选择,为此市场上也常有盗用他人包装装潢的情况。盗用他人包装装潢的目的,无非是让消费者产生误认,以此达到混淆视听、非法获利之目的。然而盗用他人的包装装潢,却损害了合法权利人的利益,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
“红罐”的包装装潢属于谁
首先需要指出,包装装潢属于谁?包装装潢理应属于它的设计者和使用者。
在“王老吉”商标争议中,虽然“王老吉”商标归还广药集团,但“王老吉”凉茶的包装装潢,却没有理由一并归还给广药集团。
尽管有人将“王老吉”商标也作为红罐凉茶的包装装潢的组成部分,但必须指出,商标与包装装潢是两个绝然不同的概念。即便“王老吉”商标作为包装装潢组成部分,“王老吉”商标与红罐包装也是一个需要区分而且能够区分的概念。在本案中,红罐包装由加多宝设计并且长期使用,这已经在消费者心中形成了识别的功能,它理应属于加多宝所有。
红罐包装属于加多宝,并不等同加多宝可以禁止他人使用。这里,还需要回答,法律是如何保护商品包装装潢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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