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湖北省中晚稻收购已全面展开,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认真研究政策,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改进服务,全力以赴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
一是及早动手,抓紧做好中晚稻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大对今年中晚稻收购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传达到基层,让广大农民家喻户晓,让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熟悉了解。指导收购企业积极腾仓并库,扩大收储能力。各收购企业抓紧做好收购设施的维修维护和收购人员的岗前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主动与银行联系,及早完成贷款资格认定和收购资金贷款申报,确保收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粮食经纪人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提高粮食经纪人的组织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其方便农民售粮、促进粮食流通的积极作用。
二是关注市场变化,加强收购工作的组织协调。今年,我省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可能性比较小。各级粮食部门加大市场监测和分析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为中晚稻收购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在托市收购预案不启动的情况下,各地加强了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好收购资金问题,确保不因收购资金影响中晚稻收购,造成农民卖粮难。同时,认真做好启动预案的准备,一旦市场收购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及时申请启动托市收购预案。
三是拓宽思路,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入市收购。加强对各粮食收购主体的分类指导,督促地方粮食储备企业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大中型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其市场优势、资金优势尽可能扩大收购量;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有资金、有销路、有效益的原则组织收购,采取代购代储、接受委托收购等合作方式解决收购资金问题,杜绝赊购打白条现象发生;对改制粮食企业或改制后的职工的收购行为,加强监管与服务、防止打白条;对社会多元收购主体,引导、支持其入市收购,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管。
四是严格监管,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督促所有粮食收购经营者,特别是国有粮食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的规定,在粮食收购中坚决做到五不准:不准坑害农民,不准为难农民,不准算计农民,不准克扣农民,不准折腾农民。对不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给农民“打白条”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国家粮食局)
来源:国家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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