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应对两节消费高潮,该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选购食品时,提高防范意识,做到“三看”。
市工商局在对节日食品市场的巡查中发现,少数食品经营者在销售活动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集中表现为:食品标签不准确,商品绑赠、促销食品不规范,以及食品中文标识不规范等。为此,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节日期间选购食品时,提高防范意识,做到“三看”:
一看日期。特别是要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此外,在选购月饼时,如遇到一盒月饼中,标注有不同生产日期的月饼时,要仔细查看其外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通则》(gb7718-2011)规定,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
二看标签。标签是详细了解食品品质状况的重要途径,要认真查验食品净含量、配料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贮存条件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准确掌握食品的质量状况,尤其是对市场上出现的自制月饼,消费者要特别谨慎。
三看外观。对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的食品不要购买。
此外,节日期间在选购食品时,如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同经营者协商,或拨打工商部门的“12315”申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太原新闻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