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能繁母猪生产能力,充分调动养殖场(户)饲养能繁母猪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通知,鄂托克旗2012年继续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保护母猪生产能力,提高生猪出栏率,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阿尔巴斯苏木于8月底开始积极配合旗农牧业的工作,组织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见”的要求,(即:见猪。由嘎查防疫员和嘎查干部逐场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能繁母猪,不纳入补贴范围。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猪数经母猪养殖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见标。对母猪佩带耳标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统计结束后,在嘎查公示栏张榜公布了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辖区内符合政策要求的所有饲养能繁母猪场(户)的能繁母猪的实际存栏数量进行了逐场逐户核查、统计。苏木纪委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保证了补贴工作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准确度。
据统计,该苏木符合政策要求的养殖场(户)共有3户,现共存栏能繁母猪215头,相关信息已上报旗农牧业局,核实后,补贴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并实行村级公示,将养殖户姓名或养殖场名称、能繁母猪存栏数量、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情况在补贴场(户)所在嘎查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任静)
来源:中国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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