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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出台四自食品须公示食品添加剂新规

2024-05-03 12:19:41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714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现榨果汁、自制火锅底料……去餐饮店吃饭,大家都会碰到餐饮店里的自制食品,这些自制食品到底放了多少食品添加剂呢?这让不少市民很担心。

就此,温岭市卫生部门近日出台了新规,餐饮店如有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和自制糕点等“四自食品”的,必须向卫生监督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据悉,温岭市自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来,重点针对“四自食品”经营单位,加强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四自食品”质量和添加剂的规范使用。

目前,温岭有208家自制糕点、馒头、油条和73家自制饮料等“四自食品”经营单位。根据要求,这些餐饮店需建立添加剂“一备案一公示”和“三台账五专管”制度,就是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进行备案、自制饮料采用“菜单式”公示,建立进货验收、保管领用和使用登记台账,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和专柜保存。

温岭市卫生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将要求各餐饮单位必须及时公开食品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产品验收与进货台账制度,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不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温岭市卫生部门表示,如果餐饮业主未将自制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该部门将依法予以从严查处。

来源:浙江在线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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