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201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现予以公告。
附件:201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
2012年 第35号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201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现予以公告。
201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
201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 年第4 号),现将2013 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公布如下:一、2013 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量为:小麦963.6 万吨,国营贸易比例90%;玉米720 万吨,国营贸易比例60%;大米532万吨(其中:长粒米266 万吨,中短粒米266 万吨),国营贸易比例50%;棉花89.4 万吨,国营贸易比例33%。
二、企业通过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援助、捐赠等贸易方式进口上述农产品均需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并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通关手续。由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免予申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的基本条件为:2012 年10月1 日前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需提供2011 年及2012年有关资料);2010 至2012 年在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方面无违规记录; 2011 年企业年检合格;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还必须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一)小麦
1、国营贸易企业;
2、具有国家储备职能的中央企业;
3、2012 年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4、日加工小麦400 吨以上的生产企业;
5、2012 年无进口实绩,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由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以小麦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二)玉米
来源:中国粮油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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