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富阳市渔政管理所高度重视初级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以辖区内水产养殖、种苗、生产等等为重点环节,重点监控较大养殖企业及绿色无公害认证的养殖企业(户),以水产养殖规范用药为主要内容,采取宣传、培训、整改、查处相结合的手段,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宣传培训情况
(一)邀请省、市专家讲解,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一期,参加培训人员达200余人次,发放资料200余份。
( 二)以“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为抓手,对二家水产养殖企业和二家合作社进行法制宣传,主动深入到水产养殖第一线和重点养殖乡镇、街道,探讨学习和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和法规,掌握第一手管理资料。
(三)保质保量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报道,及时反馈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信息,为上级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
二、全年监督抽检情况
(一)全年省级下达抽检任务指标32批次,杭州市13批次,杭州市渔政总站8批次,本所安排执法抽检30批次,共计83个批次,其中水产品80批次,鱼用饲料3个批次。
(二)抽检品种可分为青虾5个批次,沼虾1个批次,河蟹6个批次,甲鱼4个批次,泥鳅1个批次,常规淡水鱼品种(鲫、草、鲢等)63批次。
(三)药残检测项目可分为氯霉素、已烯雌酚、五氯酚钠、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无色孔雀石绿、环丙沙星、喹乙醇代谢物等。
全年全市共抽检水产养殖企业(户)76家,出动检测人员132人次,从已检测的结果看,没有发现送检的水产品药残呈阳性,合格率为100%。
三、执法检查的查处情况:全年共检查水产养殖企业(户)累计153家,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查处违法案件一起,责令整改10起,对养殖中使用的鱼药和用药记录进行了突击和重点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一家重点养殖企业没有按规定建立和登记用药记录,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对其进行一万元罚款的处罚,通过监督检查和个案处罚,教育了一大批养殖企业规范养殖,大大降低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提高了渔政执法的威信。
四、存在的问题: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