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以来,江西水产品出口一直保持着持续增长的好势头,连续12年位居内陆省份出口,水产品出口额已多年占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的近一半,为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扩大就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011年全省水产品自营出口额达2.53亿美元,今年1-10月份全省水产品自营出口额达2.72亿美元,预计全年超过 3亿美元,提前三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上述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出口水产品养殖备案基地实施了标准化养殖与管理。2000年以来,江西渔业主管部门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在所有水产品出口备案养殖基地推行了标准化养殖和标准化管理。目前,全省110余家出口水产品备案基地均推行了标准化养殖。
一是严格执行检验建议部门和国家行业部门的标准。包括《供港澳食用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境水产品追溯规程(试行)》、《出境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管要求(试行)》、《出境加工用水产养殖场检验检疫备案要求》、《淡水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农产品质量安全 无公害水产产地环境要求》(gb184.4—2001)、《出口食用动物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 2002)、《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ny5070—2002)、《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1)第[168]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2)第[176]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2)第[193]号),等等。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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