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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海口水果销售必须“裸称”称好才包装

2024-05-03 16:04:59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495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26日,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元旦、春节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就“两节”市场监管进行了部署。从2013年1月1日起,在海口市场进行的水果销售必须实行“裸称”,按水果实际重量计算,称好水果重量后才能包装,不能和包装箱一起计算水果重量。

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加大“两节”市场监管力度。节日期间,对海鲜排档,要求实行“一人一店,两人一组,逐店巡查”的近距离监管模式,在群众最关心,游客最需要的地方,在市场监管的“前沿岗哨”站好岗、值好班;规定海鲜排档必须分池放鱼,明码标价;海鲜品名必须以海洋渔业部门规定的名称标注;必须使用带序号的四联点菜单,游客在点菜单上签字确认以后,方可下单;必须使用指定的电子秤;必须张贴《经营者承诺书》和工商部门印制的《12315温馨提示》牌。

省工商局要求,加大旅游购物点监管力度,特别加强对全省5家旅游珠宝、玉器店的监管,一旦发现旅游购物点通过给予导游高额回扣,吸引导游将游客带来购物的行为,按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

省工商局要求,水果经营者严格执行水果买卖“裸称”制度。此外,根据市工商局规定,从2013年元月1日起,海口水果店、旅游购物点销售商品时,必须有销售凭证给消费者,并按规定在销售凭证上标明店名、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名称、数量、价格、销售时间等。海口市场水果销售必须实行“裸称”,要按实际重量计算,称好重量后才能包装,不能和包装箱一起计算重量。(从蕾)

来源:中国水果蔬菜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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