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元旦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水产品。元旦前夕,昌宁县渔政管理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认真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渔政执法人员重点对县城农贸市场出售的鲜活水产品和水产品养殖生产大户进行监督检查。每到一处,县渔政执法人员都要详细向他们讲解水产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水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人建立健全水产品安全责任制,建立水产品进货、销售生产台帐。不得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乙烯雌酚、硝基呋喃类、功呋类、菊脂类高毒高残留和禁用的渔药,并做好相关用药记录。严禁水产品销售企业和个人销售腐烂、变质和带有病菌和伤残鱼体的产品;严禁使用农药防虫剂、防腐剂、保鲜剂等。普及科学消费水产品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并与他们签订责任书。本次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签订责任书48份。
从开展监督检查的结果看,全县养殖大户和养殖企业基本建立起了水产养殖健康日志,严格按照渔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去操作,生产过程中的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基本符合质量要求,使用基本规范,生产记录基本完备,未发现违禁使用、滥用渔药情况。水产品销售户铺面销售环境整洁卫生,未发现销售病鱼、死鱼和变质腐败鱼的现象。通过开展该次水产品执法查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渔政执法监管,在全县积极营造了安全的水产品生产、消费环境,为有效促进全县渔业健康稳步发展和渔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念寒)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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