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7日电今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形成了《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20)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ps@sai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6日。(中新网财经频道)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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