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用药行为监管,切实保障水产养殖源头治理安全,3月6日至7日福州市支队在罗源、连江县开展苗种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存药检查、查看养殖记录和产品药残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本次行动共检查了罗源海珍品基场等三家鲍鱼育苗场、连江县青屿海顺水产品育苗场等6家大黄鱼育苗场,现场未发现存放违禁药物的单位。但个别育苗场存在用药、生产和销售记录不规范。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教育,并责令完善规范养殖记录的登记。
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加强了执法巡查,提高了生产者守法意识,规范了生产行为。(宋昕)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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