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初,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要求禁产、禁用一次性发泡餐具,限期淘汰。这一法规在行内被称为“6号令”或“禁白令”。
今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局部调整,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这意味着,被禁14年之久的一次性发泡餐具获得“解禁”。
“解禁”原因是什么?当初为何禁用?一次性发泡餐具是否安全?解禁后应该怎么走?
餐具当初因何被禁?
因“白色污染”被禁,但14年来“禁而不止”;目前有百家生产企业,每年市场消耗100多亿个
中塑协塑料技术协作委员会委员杨惠娣介绍,一次性发泡餐具的主要原料是从石油中提炼的聚苯乙烯(ps)。1985年,我国从台湾和日本等地引进发泡餐盒生产技术,而发泡餐盒耐压、保温、刚性好等特点,满足了国内对一次性包装材料的需求。
杨惠娣说,发泡餐具1986年开始在铁路上使用,当时车窗不封闭,也没有袋装收集,废弃的餐盒严重破坏铁路沿线生态和景观。1995年,在铁路站车停止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此外,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时,发泡餐具漂浮至葛洲坝,引起发电机组故障,直接导致了“6号令”的出台。
塑料研究专家、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原高级工程师唐赛珍也指出,正是管理的缺失,导致废弃一次性发泡餐具泛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接受记者书面采访时也表示,“白色污染”是人们随意丢弃垃圾的不良行为和缺乏有效回收体系造成的恶果。
事实上,虽然被禁,发泡餐具仍在市场上存在。
唐赛珍介绍,发泡餐具由于具有防水防油、刚性强、保温性好、适合中餐包装的特性,在流动人口比较多的地方有很大的市场。
杨惠娣表示,一次性发泡餐具受市场青睐还有赖于它的成本优势。一个发泡餐盒只需要4—5克聚苯乙烯,而用聚丙烯(pp)做餐盒则需要约20克材料。所以一次性发泡餐盒的市场价不足1毛钱,而聚丙烯餐盒一般是5毛钱。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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