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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

2024-05-04 01:34:33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384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朵才旦文加)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共和县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并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由县政府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县财政按年度核拨,单独立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在农产品种植、养殖中使用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失效、变质、过期的各类食品,未经营业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等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对各类举报案件按照“归口负责、协调处理”的原则,分别由农牧、工商、卫生和食品监管等部门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奖励资金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违法事实、关键证据和配合调查情况分三个等级实施浮动奖励,分别以案件货值的5%、3%、1%给予奖励,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无涉案货物的举报,视情节给予200-400元的奖励。同时,《办法》明确,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授意他人举报、串通的,或者假冒伪劣产品的被假冒方或其代表、委托人的举报不属于奖励范围,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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