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农业经营体制发展,经历了一条曲折向前的道路。
从建国伊始那场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到2006年结束了延续2600多年的农业税,中间经历了浩大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及而后逐步兴起的专业合作社。农业经营体制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在每个时期的变革,体现了我国社会对一个问题孜孜不倦的探索——如何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并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
政策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0年聚焦农业发展,在党和国家对“三农”发展的持续关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向“三农”倾斜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下,农业现代化正迈向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坚实道路上。
然而,需要看到的是,截至2012年,占中国人口47.4%的农村人口,其收入还不到城镇居民的1/3,并且其中的1/7左右还属于贫困人口。
尽管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正在不断铺开,但现阶段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福利与保障体系依然有待完善,城乡发展还很不均衡。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正是在当下提高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个大趋势下应势而生的。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核心是农业改革,提出要发展现代农业,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该主要从3个方面着手: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农业要素市场,让土地流转起来;促进“身份农民”向“职业农民”转变。在这个基础上,再把一般小户和大户结合起来,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是股份制的合作组织,以解决农户、家庭农场解决不了的问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夏英表示,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内容,农业经营体系创新还应包括完善农业社化服务体系、发展多元社化主体以及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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