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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不得销售极草5x冬虫夏草

2024-05-04 05:12:09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204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根据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复函,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为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法药品生产企业,且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冬虫夏草粉和冬虫夏草纯粉片按中药饮片进行管理,并收载入《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经营中药饮片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本文发布之日(5月7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停止销售上述产品。

不仅于此,对于专柜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极草春天销售总监庞博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的中药饮片属于滋补类的中药材,因此销售渠道是不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而且,青海春天曾多次请示过北京药监局这样经营是否合法,得到的批复都说是合法的。”

据了解,极草的广告除了在电视上频频露脸,还频频亮相于各类高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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