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机构整合的“三定”方案已经正式发布了,关于食品的部分监管职能已经划归到总局。
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总局的“三定”方案里,体现了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减少了监管环节,从从前的多段变成少段。改革以后,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由从前的五个减少到现在的两个,一个是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另外一个是农业部,两个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按照“三定”规定,食用农产品以及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环节之前是由农业部门来监管,之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来监管。这就是说,从农田到餐桌,主要的食品监管部门就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部两家。
第二,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上由分散到统筹。过去由于多家部门来管理食品安全问题,资源是分散配置的,不利于形成合力。改革以后,有利于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整合集中起来,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提高我们的监管能力。
第三,实现了食品和药品监管的统一。对于健康产品实施统一监管,这是国际趋势,这样也有利于利用各方面的技术力量,因为食品和药品性质不一样,但是监管理念、监管手段和方式有很多相通之处。
第四,通过改革充实了监管力量。如果大家注意到我们的“三定”方案,里面强调了要加强监管执法力量的建设,尤其是要在基层建立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包括今后要在乡镇一级设置食品药品监管配置机构。
来源: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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