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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某超市卖过期大米 工作人员称没发霉就可以吃

2024-05-04 06:42:13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756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5月20日,福州林女士在超市买了一包正在搞促销活动的泰国香米,生产日期是2月3日,保质期3个月,也就是说已经过期了。记者先是以消费者身份与超市人员联系,但工作人员称,大米只要没有被谁浸泡导致发霉就,过期的照样可以吃。

随后记者又与超市负责人联系,对方表示大米的确是过期的,可以凭购物小票兑换。

福州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过期大米在超市是不允许销售的,如有此现象可以办理退一赔十的处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如发现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付价款十倍的经济赔偿金。

所以,消费者在购物时应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质量不合格食品及包装等。因食用过期食品造成人身受到损害的,还应该保留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误工证明、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票据等资料。

来源:食品产业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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