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海洋渔业部门表示,从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我省进入一年一度的伏季休渔期,营口市定置网具作业渔民一律参与休渔(辽东湾海蜇管理期间,按海蜇资源管理规定执行),全市所有渔船必须于6月1日12时前回港,休渔期间渔船不得自行转港。
今年营口市伏季休渔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属地为主,渔业部门具体负责,公安边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管理工作由陆地监督管理和海上监督管理两部分组成,重点要抓好渔船集中停港管理、继续开展渔船标识整治、加强对渔需物资的管控、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渔港管控、加强对渔民的教育培训、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水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渔区稳定工作。市伏季休渔工作举报电话:0417-2958906、2958900。(飞竹)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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