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是食品的基本原料,农产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葫芦岛市农委严格按《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从基础抓起,从源头抓起,依法保障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安全。
一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和检查强度;对高毒农药销售实行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二是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的农业投入品跟踪监控,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检查活动。从年初到现在共进行专项检查20余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40台次,执法人员120人次,累计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70个;发放生产记录3.5万余份,政府《通告》3万张。
来源: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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