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解决渔民在渔船修造、更新改造和使用船用产品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开展“为渔民群众办实事、让安全产品上渔船”工作的通知》(农渔检(产)[2013]53号)要求,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
2013年承诺为渔民办七件实事。
(一)开展重要船用产品抽查和质量专项治理
开展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组织对重要船用产品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船用产品。我局将在伏季休渔期间举办安全产品上渔船标志性活动,根据确定的治理工作重点和辖区监管的渔船修造企业和船用产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严格生产经营许可,查处违法行为。配合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检修站的监督抽查。
实施方式:我局统一组织,各分局、各检验站(处)具体组织实施。
工作进度:5月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6-10月执法检查、专项治理和监督抽查;11月质量分析、行动总结及结果公布。
责任分工:渔船检验处负责、各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严把船用产品检验质量关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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