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和防范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健康有效发展,构建渔业安全生产有效机制。今年以来,麻栗坡县渔业工作站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和“人民群众生命无比重要”的责任意识。
自2013年3月以来,积极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渔业科技人员深入到马鹿塘库区及重点养殖区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与渔业船舶船主座谈,印发、宣传《渔业法》、《安全生产发》、《渔业船舶检验条列》、《水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200余份,并同渔业船舶船主签订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截止2012年6月20日,共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37份。责任书要求渔业生产必须遵守《渔业法》、《安全生产法》、《渔业船舶检验条列》、《渔业船舶监督管理法规》、《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等十四项内容,明确渔业船舶船主生产落实每个环节,主动配合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接受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进一步强调渔业船舶应具备的安全设备,禁止职务船员不得疲劳操作、酒后上岗、不得从事电、炸、毒等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违法活动,不得从事违章载客、载货活动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禁止的行为。
来源:麻栗坡县渔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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