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遇到小偷被偷手机是件很倒霉的事情,可在饭店吃饭,手机被服务员偷走倒还是头一遭。
市民武先生用手机下载饭店电子会员卡,服务员表示要拿手机到一层服务台结账。谁曾料到,拿着顾客手机和107元结账现金的服务员,竟在下楼后消失的无影无踪,手机有去无回。
武先生女友损失的手机,是一部刚买了一个月的iphone5。武先生认为,手机在饭店被“骗”走了,理应由饭店承担赔偿。而饭店负责人也是一脸委屈,提到赔偿一事,饭店经理魏先生认为是“当事人的责任”,应由“当事人”赔偿。
究竟赔偿该由谁承担?北京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商家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个人财产安全。服务员的行为属于秘密侵占,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在饭店经营场所范围内,服务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虚构事实,侵占消费者的个人财产,理应由饭店承担赔偿。对于赔偿者的认定,邱律师认为,对于餐饮连锁店,如果分店有独立法人,则由分店承担,若没有,则由饭店总部承担。
经调解,饭店已经与武先生达成和解,同意赔偿武先生女友现金共计4500元。
来源: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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