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海洋渔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普兰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结合本地区实际,多措并举认真落实。
一、制定方案,加强领导。制定《普兰店市渔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成立普兰店市渔业百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增强监督人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渔民在办理渔船年审和燃油补贴时机向渔民宣传《方案》内容,并与每一条渔船船主签订《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为了加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执法人员亲自到港口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渔民对渔业法律、法规的内容进一步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
三、整合渔港监督站执法人员,加强24小时值班。重点检查皮口渔港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各类船舶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的行为。严把港口签证关,对渔船证件不全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不予办理签证,把隐患消除在源头。
四、制定防汛预案,完善机制。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渔业防台防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扎实做好今年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及防汛防台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汛防台应急机制,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安全检查,保障作业渔船、渔港等渔业设施及人员安全。
五、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由监督长带队组织执法人员到港口检查渔船防火、防风和防台部署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港渔船的停泊安全。
六、加强对转港渔船的管理和监控,与转港渔船时时保持联系,及时做好风情传递和信息传达,掌握其生产作业动态。
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下一步将把“百日行动”从集中开展的专项行动,向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方向转变,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打出声威见到实效,持续深入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
来源: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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