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池州市率先出台办法,规范家庭农场这一新兴事物的认定标准和登记办法,大幅放宽家庭农场准入门槛。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家庭成员参与农业生产,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原则,办法对家庭农场的规模未作限制,仅要求适度规模经营;经营范围不仅限于种植、养殖业,也可向其他相关行业拓展;以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注册家庭农场的,除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金最低为3万元,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股权等多种形式。凡在池州市内有一定规模的农、林、牧、渔业农户家庭,只需提交相关土地、水面、林地经营权证明,均可办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工商部门为家庭农场注册登记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对申请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工本费。
据悉,目前池州市已登记家庭农场23户,现有家庭农场中以个体工商户形式登记的有18户,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登记的2户,以公司登记的3户,其中三个公司注册资本达300万元。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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