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水渔发〔2013〕8号
陕 西 省 水 利 厅
关于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区)水利(水务)局、韩城市水务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农办渔〔2013〕63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渔业安全事故,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7-9月在我省集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 7月上旬,省水利厅动员部署,制定检查方案,下发通知;
(二) 7月下旬,各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厅直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并开展自查活动;
(三) 8月,省水利厅将根据情况对渔业、渔船重点市县和有关单位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 结合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行为,特别是“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渔业生产以及套牌、假船牌、涂改渔船船名号等违法行为;
(二) 结合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渔港设施、渔船救生、通讯、消防、号灯等安全设备情况和产品质量的检查;
(三) 与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渔船修造及船用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造船、制造和经营不合格船用产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 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非法违规渔船要严格按照《渔业法》和《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严肃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 省水利厅成立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渔业局;
(二)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加大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来源:陕西省渔业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