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1日-7月16日,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派出四人检查小组南下上海、浙江、福建,对停靠在异地的灌南渔船进行逐一检查。此次检查历时6天,行程3500公里,经过港口11个,召开安全座谈会3次,发放宣传资料420份,检查渔船142艘,现场整改3艘。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编组生产情况,渔船及船员持证情况,船舶标识情况,救生消防设备配备情况,信号通信导航设备配备情况等。并对海洋渔船的伏休情况和对部分渔船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和跟踪复查。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认真填写在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表上,并在检查台账上进行登记,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落实到人员,限期整改,并对部分整改内容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此次检查由主管领导亲自部署,分管安全领导亲自带队督查,成员由县局安办,县渔政监督大队人员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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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云港市海洋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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