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切实加强海盐县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根据浙海渔政[2013]28号《关于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海盐县海洋与渔政管理站于2013年7月26日联合海盐县农业执法大队一起对海盐县范围内的餐饮行业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了7家较大规模的酒店宾馆,检查情况良好,没有发现商家出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但是仍有部分商家打着水生野生动物的牌子推出了一些菜品,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责令这些商家立即将这些标着水生野生动物的菜名从菜单和标签上删除。
执法人员还向商家分发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品种名录》的宣传小册子,要求商家今后能够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共同保护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杜绝野生动物的杀戮行为。
下一步我们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海盐县的养殖场、酒店等场所继续进行专项检查,保证海盐县保护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长效管理工作。
来源:海盐县海洋与渔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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