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青狮潭水库水质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在灵川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桂林市决定对青狮潭水库水质进行综合治理,下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青狮潭水质环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禁止在水库进行网箱养鱼作业,现有网箱及附属设施必须在10月31日前自行清除。
青狮潭水库是桂林市重要的饮用水源,也是漓江的重要水源地。近年来,库区周边出现了大量养鱼网箱,灯光诱捕现象也十分突出,库区周边旅游餐馆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给库区水质造成严重污染,对桂林市区及灵川县的饮水及农林生产安全和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构成威胁。为保障桂林市民和水库下游群众饮用水安全,同时积极推进“美丽桂林·清洁城乡”活动,桂林市决定彻底治理青狮潭库区环境污染问题。
《通告》还要求:禁止在水库内进行炸鱼、毒鱼、电鱼和灯光捕鱼作业,现有的灯光诱鱼设施必须在9月10日前自行清除;禁止在库区及水库上游支流两岸擅自新建、扩建、改建休闲、餐饮、娱乐等项目,已建成使用的项目,必须按环评要求对产生的污水、垃圾进行达标处理;禁止向水库倾倒垃圾、砂石和废渣,禁止在水库清洗装贮过油类、农药、化肥或其他有毒物品的容器;禁止从事对水库造成污染的养殖活动,开办对水库水质造成污染的企业、作坊等,违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王建毅出席会议。
(记者李云波 实习生胡程远)
来源: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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