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海岸线长229公里,拥有各类渔船1500余艘,渔港码头、渔船停泊点30余处,渔港码头均为私人经营,给渔港防火监管工作带来难度。为确保渔船安全,海阳市强化措施,抓好辖区内各处渔港及港内停泊船只防火和抢险救助工作。
一是抓组织领导。该市政府成立了有渔业、安监、消防组成的渔港防火和抢险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确保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形成了有效的监督责任机制。
二是抓宣传教育。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港口广播、张贴标语、渔民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渔船值班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渔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能力,克服麻痹思想,确保在港渔船安全。
三是抓预防。针对休渔期温度高、渔船停泊集中等实际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应急预防措施。制定了渔港码头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尽量减少灾情损失;对在港渔船统一管理,所有渔船须在规定泊位靠泊并24小时有人值班,须预留疏散通道便于紧急疏散;对港内渔船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四是抓设施配备与使用管理。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管理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随取随用;电、火作业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船舶私自安装、使用不符安全规则或有安全隐患的器具等;渔船进港后易燃物品一律在指定的安全部位集中存放。
来源:海阳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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