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海洋与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海洋渔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省级海洋与渔业项目检查的通知》(浙海渔技〔2013〕65号)文件精神。8月7—8日,湖州市渔业项目交叉检查组一行6人在湖州市农业局纪检组组长王艰的率领下赴淳安对淳安县2012年度省级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和2012年度千岛湖鱼类增殖放流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杭州市农业局、淳安县农业局、渔政局等相关负责人员陪同检查。
在实地查看了项目建设情况,认真听取了项目实施工作汇报,仔细审查了项目实施相关材料,并依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就项目建设进度、项目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等逐项进行检查、核实后。项目检查组一致认为,淳安县渔业主管部门在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中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程序到位、推进扎实,很好地完成了项目管理、督促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资金票据齐全,绩效达成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操作行为,项目建设安全高效、质量兼备。
同时,检查小组还对项目的后续推进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建议。一是努力加快项目后滞内容的建设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千岛湖鱼类资源调查工作,为更好的开展千岛湖鱼类增殖放流工作奠定基础。三是继续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最后, 淳安县渔政局局长吴福建代表全体项目建设人员对湖州市省级渔业项目交叉检查组的专家、领导们认真细致的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建设工作中认真按照各位专家、领导的要求和建议,切实加强项目后续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来源:淳安县水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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