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节县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13〕159号)文件要求,8月14日,县农委组织渔政站执法人员对长江干流、草堂河和梅溪河二煤场段水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和宣传。
在检查过程中,渔政执法人员宣传了违规禁用渔具的危害性,严格禁止使用违禁渔具和渔法从事捕捞作业。对前期已拆除抬网的水域进行了复查,未发现有抬网恢复。此次检查,共检查船舶12艘,其中自用船1艘,均未发现有违规渔具。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对县境内天然水域和渔具店执法检查力度,结合专项行动方案,认真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来源:奉节县渔政站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