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区农委分管领导带领渔政执法人员,洪湖镇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与,联合对大洪湖水产公司及水域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人员听取了公司领导工作汇报,对该公司高度重视渔船安全生产,把渔船安全工作落实到人、与船主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季度开展一次渔船安全检查等工作给予了肯定。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职责、完善安全制度,绝对不能租用非渔船从事渔业捕捞活动。
随后,检查人员对大洪湖捕捞渔船的持证情况、消防设备、救生设施配置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渔长渝121〕号渔船违规驾船、未能提供持证证件,〔渔长渝097〕号未能提供持证证件,要求近几天内到区渔政部门接受处理。
来源:长寿区渔政站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