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汉时期的“常平仓”制度通过丰年收、歉年抛平抑粮食市场价格,但并不垄断市场粮源。当今美国通过农业直补稳定农产品种植面积和产量,但并不直接干预市场价格的形成。
我国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仅处在对农产品进行收购、储存和销售的初级阶段。市场人士认为,若要对收储政策进行调整,我国古代的“常平仓”制度和美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值得借鉴。
丰年收歉年抛
虽然根据市场变化,中储粮、中储糖、中储棉等企业不是大量收购就是大量抛售,忙得不亦乐乎,但大部分农产品价格不是持续下滑就是持续上涨,广大种粮农民和很多农产品下游产业,并没有在临时收储政策的引导下获得更好的收益,农产品临时收储和抛售对市场的调控似乎无处着力。
同时,在当前农产品收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各类收储主体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将收储政策作为了牟利工具,影响了收储政策效果的发挥。
国家发改委农业经济司副司长方言日前在郑州某会议上表示,政策对农业的促进效应正在递减,我国农产品尤其是粮食市场的形势正在发生扭转。
早在西周时期,我国就开始了粮食储备,从那时起,粮食储备就具有了稳定粮价、防备凶年歉收、应对国家大事等重要功能。
西汉时期,我国建立了粮食市场的“常平仓”制度,在随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存续期内,该制度始终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
“常平仓”制度是一种运用价值规律来调剂粮食供应的制度——国家在丰收之年高价收购粮食,并在歉收之年低价卖出,其主要目的是防止“谷贱伤农”和“谷贵伤民”。该制度对平抑粮食市场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常平仓”制度下,相关机构在粮食收储和销售过程中是不允许与民争利的,同时讲究“适量收购”和“降价销售”。
不干预市场价格形成
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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