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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产经营“三无”食用油将处罚款

2024-05-05 06:22:13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460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食用油的安全问题与消费者休戚相关,因此,无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的“三无”食用油更是应该严格控制。

武汉市是其中的“先驱”,记者2日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2014年1月1日起,武汉将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食用油。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三无”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用油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用油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据统计,武汉共有49家食用油生产企业,其中10家已停产;共有“三无”食用油经营户219家,80%以上分散在远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年销售量约34万吨。

武汉市食药监局总工程师姚斌介绍说,禁售“三无”食用油将分别在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三个环节上加以管控。经许可生产、经营食用油的企业不得提供、销售“三无”食用油,餐饮单位采购食用油,必须从资质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购进符合包装标识规定的食用油。

此外,武汉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拨打该局举报电话12345,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者该局将按照相关条例给予相应奖励。

来源:食品产业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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