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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莱西加强食安管理 严惩违法经营河豚鱼

2024-05-05 10:24:13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282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年来,山西省莱西市为了避免发生因食品安全出现人身伤亡的事件,有效加强管理当地的食品安全,尤其有关河豚经营等问题,日前食药监局开展了打击餐饮业违法经营河豚鱼行为的活动。

1月14日,记者从莱西食药监局获悉,从1月份开始,食药监局开始打击餐饮业违法经营河豚鱼行为。据相关资料显示,河豚鱼中毒主要原因是其含有河豚毒素,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目前,对河豚毒素尚无有效的解毒药物。食药监局提醒市民,河豚鱼个体毒性差异较大,国家并没有开放禁令,不要图一时之鲜。

据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1月7日至1月10日,食药监局对莱西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了第一阶段的排查摸底,在此阶段出动16名执法人员分组分区域进行彻查并登记造册,同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改正。第二阶段进行行政处罚,对不听劝阻、顶风而上者,坚决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予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其经营的河豚鱼并集中销毁。

相关警示资料显示,河豚鱼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河豚毒素,且毒性稳定,经100℃8小时炒煮以及盐腌、日晒等均不能被破坏,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

河豚鱼中毒一般出现在进食后半小时到三个小时内。发病起初症状是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有刺痛感。继而发展到四肢麻痹和全身软瘫,心率由加速而变缓慢,血压下降,瞳孔先收缩而后放大,重症患者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对河豚毒素尚无有效的解毒药物。

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河豚鱼有剧毒,国家明令禁止经营。人工养殖的河豚鱼,虽然毒性降低、操作人员经协会培训,但是河豚鱼个体毒性差异较大,仍有食用中毒死亡的大量报道。因此,国家并没有开放禁令,相关部门仍在研究阶段。对此,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为了家庭幸福不要图一时之鲜。

食药监局同时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误食河豚鱼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消费者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违规经营河豚鱼行为,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中国水产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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