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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山寨特仑苏被判赔偿蒙牛50万元

2024-05-05 14:28:25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803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不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仑苏!”

4月25日,持续了半年多的特仑苏商标侵权案判出结果:天津特仑苏乳制品公司赔偿内蒙古蒙牛乳业公司50万元人民币,停止使用带有特仑苏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在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

据悉,侵权方天津市特仑苏乳制品销售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8年,在其生产销售的牛奶商品上使用“来自特仑苏公司的问候”、“特仑苏公司荣誉产品”、“特仑五谷”等字样,商品销售到北京、天津、重庆、山东、山西等多个省市,严重侵害了蒙牛乳业公司的权益。为此,蒙牛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天津特仑苏公司停止侵害商标权,并赔偿相应损失。

蒙牛乳业称:蒙牛成立于1999年,2005年,蒙牛自主研发的特仑苏牛奶上市,并向国家工商管理行政总局申请“特仑苏”商标,2008年3月7日、2008年3月28日获准注册,均核定使用在牛奶、牛奶制品等商品上。2006年,“特仑苏”品牌获得idf世界乳业大会的全场大奖,并多次被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经过多年推广使用,“特仑苏”已经成为一个驰名商标。

天津特仑苏公司注册并使用“特仑苏”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在产品中突出使用“特仑苏”商标,且在产品风格上“山寨”蒙牛“特仑苏”,已经构成了侵犯商标及不正当竞争。而法律是公正的、市场是公平的。最终,蒙牛乳业公司对天津特仑苏公司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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