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海洋捕捞渔具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海洋捕捞渔船信息终端管理,东营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自2014年5月5日至5月3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海洋捕捞渔具暨海洋捕捞渔船信息终端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执法行动采取“市督导、县区组织”的方式,由各县区海洋与渔业局和东营市渔政渔港监督监察支队各直属大队联合对辖区内渔船进行检查,东营市支队组织执法船只开展定期巡查,加大对重点水域和外省渔船检查力度,提高渔船登临检查率。
捕捞渔具执法,重点对农业部《禁用渔具目录》中规定的十三种禁用渔具、我省规定禁止使用的定置串联倒须笼(地笼)、网具最小网目尺寸规定及非法进入我省管辖禁渔区线内侧海域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等违规行为,按照《渔业法》进行处罚,并视情全部或部分扣减当年的渔业油价补助;对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标准渔具捕捞的,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调整和更换。
信息终端检查,主要结合安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及渔船进出港监管系统查验其安装及开机使用情况。对未按规定安装信息安全终端设备或者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将按有关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禁止离港,责令其立即改正。
通过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将进一步理顺和强化渔业生产的渔具、通讯、安全的管理,提高渔船的实施管控能力,为全市伏季休渔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来源: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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