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金融办函复同意筹建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标志着我省建立海洋产权交易市场取得积极进展。
创设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的投融资政策方面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通过建立海洋产权交易平台,实现以海域、海岛使用权为核心的各类海洋产权进场交易,能够为我省的海洋创新型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促进海域使用权以及岸线、滩涂、海岛等开发使用权的依法有序流转。
下一步,省海洋与渔业厅将会同省国资委和烟台市政府,组织成立筹建工作组,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等发起设立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并研究制定相关交易、结算业务规则与风险防控等规章制度,尽快完成筹建工作,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来源:海域海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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