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养殖源头安全,确保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水产苗种生产审批许可证持证率100%,杜绝水产苗种繁殖培育过程中违法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5月6日,省畜牧水产局与市州组织交叉检查方式到醴陵市开展督查。
督查组一行7人,实地检查该市鲴鱼良种场、东岗鱼苗孵化场,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育苗生产审批许可证、生产、用药、销售记录),重点询问了育苗生产、用药等情况,收集生产企业意见及建议,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作了宣传,并对执法检查情况做了记录。督查组对醴陵鱼苗安全规范生产予以充分肯定。
来源:醴陵市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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