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落实村安全责任制
br> 登船检查船体状况、安全设备
根据浙江省政府浙政办发明电〔2013〕120号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海渔安〔2013〕13号的文件要求,长兴县农业局迅速组织力量,由县农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重点检查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走访过程中,如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夹浦镇滨湖村、和平镇水产村等渔业船舶重点乡镇,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作业地分小组,明确专门联系人和专门安全责任人,对每条渔船具体在何处作业、住房情况以及身体情况等等都有详细的台帐记录。
接下来,长兴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计划在7月中旬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培训会,以提高船员安全生产技能。
来源:长兴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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