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鱼养殖的过程中,饲料是必须的物品。因此,饲料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鱼养殖。近日,家住富宁县木央镇的陈先生发现自己鱼塘的鱼突然出现大批死亡,陈先生怀疑是刚买的鱼饲料的问题,遂到饲料经销处要求老板把饲料的钱如数退回,并赔偿经济损失。在遭到对方搪塞、推托后,陈先生到县工商局投诉,请求帮助解决。
接诉后,富宁县局及时派人进行调查。经查,陈先生从该饲料经销处购进鱼饲料后发现有霉变现象,老板查看后承认饲料霉变,但表示未结块的可以继续使用,陈先生使用后即出现大面积鱼死亡现象。经营者在知道饲料有霉变现象后,仍将饲料销售给消费者,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经营者需承担全部责任。
经执法人员认真讲解后,饲料经销处老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一次性向陈先生支付3500元赔偿金,并退还饲料的全部购货款。
来源:中国水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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