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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未要求冰激凌做标识 遭受政策疑问

2024-05-05 20:11:37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678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近日台湾地区超市售卖冰激凌疑似添加剂过量,对此15日台湾地区“食药署”表示,没有规定冰激凌进行标识,但欢迎厂家自主标示或在官网公布营养、热量、成分等信息。

目前超市冰激凌热卖,国民党籍立委王育敏质疑含有太多的人工添加物;统一超商和全家便利商店说明,有关食品标示部分,法规并无规范,后续会与主管机关讨论。

台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食品组长潘志宽表示,超商的冰激凌、便当、凉面等散装即食或调理食品,一般来说,当天即食即售,过期下架,不需添加防腐剂,卫福部没有强制规定食品营养成份标示,更没有规定要标示食品添加物。

潘志宽提醒,如果厂家自主标示的字眼出现“100%”、“天然”,就必须名实相符,否则就像“胖达人”面包宣称天然却使用人工香精,涉及不实食品广告,还会被罚。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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