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网讯 据青岛市食药监局获悉,近日,青岛市市北区食药监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的有关要求, 严把入市食品质量关,加强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据中国食品报网了解,7月10日上午,市北区食药局组织辖区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召开会议,宣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组织企业签署承诺书,承诺不生产、经营和使用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3种添加剂;膨化食品不添加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添加使用含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食品添加剂或原辅料。主动清理处置剩余的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3种物质。据悉,对违法使用上述物质的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者。有了食品安全才能有我们良好的生活环境。
据中国食品报网了解,下一步,市北食药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注重服务指导,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确保辖区百姓的食品消费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需要食品企业的自律,消费者的自觉抵制举报,更需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管。对于后续情况,食品报网将予以关注。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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