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江苏南通口岸再次从船员携带物中查获燕窝

2024-05-05 21:09:35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597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7月23日,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永光”轮的中国籍换班船员行李查验时,查获1盒产自印度尼西亚的燕窝,共计200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712号公告《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包含水果、蔬菜、动物及动物产品等16个条目的物品禁止携带入境。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为明确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且印尼属于禽流感疫区,检疫人员随即按照规定进行了销毁处理。

未经深加工的燕窝存在传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另外,一些在境外加工的燕窝,可能使用亚硝酸盐等添加剂,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所以广大出国归国人员应在入境前咨询检验检疫局,了解相关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江苏南通口岸再次从船员携带物中查获燕窝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