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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4-05-06 14:34:08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211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春节将至,各类聚餐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春节,特发布春节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1.家庭聚餐时,应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从冰箱中取出的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餐后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烧熟煮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食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2.外出就餐时,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笑脸”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

3.通过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的证照信息、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标识齐全、清晰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

4.就餐应注意饮食有度、荤素均衡,切勿暴饮、暴食。尤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5.消费者如发现餐饮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就医,注意保留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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